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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引璋帮他换回旧鞋的时候,他突然踩在地上不肯动。她用力几次都挪不动他的小腿,只好抬起头,好声好气地问:“聂总,抬抬脚好吗?”
他低头望着她笑,“不好。”
她只觉得那笑容格外刺眼,可他现在是顾客、是上帝,她只能吞下一口恶气,脸上笑得发僵,仍旧和声细语地说:“聂总,请您抬抬脚。”
聂绍琛这才翘起二郎腿,由着她把鞋子换好。
孟引璋当然知道他是有意纠缠,果不其然,等她下班的时候,这男人又开车等在商厦门口。
她一见到他,转身就要走,结果被他下车拦住。
她没好气地吼:“你干什么?”
他只是无辜地笑笑,“生气了?”
“不敢!”她左闪右闪都被他像堵肉墙一样挡住,只好站定了正色道,“你让开!”
他向她解释:“我刚才不过开个玩笑。”
“我不是你们公子少爷拿来取乐的!”
“我真的没有恶意……好了好了,算我的不对还不行?”他看一眼周围,已经暮色四合,于是讨好地说,“时间太晚了,我送你回去,算是赔罪。”
“劳驾不起!”
孟引璋不理他,转头就往别处走。马尾扬起来甩得他脸颊发痛,他一把拉住她的手臂,“就这态度对我?刚刚在店里不是笑得挺好看。”
孟引璋左右挣扎着甩开他的钳制,昂头骄傲地说:“聂先生自重!在店里你是我的顾客,出了店门你什么都不是!”
被她说成这样,聂绍琛也不恼,反而玩味地笑出声来,“要是……我不想只做你的顾客呢?”
“我没兴趣陪你们这些公子大爷的玩!”
“我从不玩感情。”
聂绍琛当时的神色有多认真,孟引璋到现在想起来都心跳加速。
他从大衣的内袋里缓缓掏出两个小本子,鲜红的是他的户籍簿,紫红的是他的离婚证。他拿到她的面前,那口气几乎是信誓旦旦:“虽然我结过一次婚,但是目前单身。我只是想以一个单身男人的身份,很认真地和你谈一次恋爱。”
这样的男人,这样的表白,说不动心是假的。可他们之间身份悬殊,他是天生就买几万块鞋子的人,而她是跪在那里替他换鞋的人,这样的两个人想要在一起,也就只有去翻翻《格林童话》。
可是孟引璋不想做灰姑娘。
她并不自卑,只是理智。
她终于还是拒绝:“对不起,我想我们不合适。”
那是她第一次对他说出“不合适”这三个字,可聂绍琛并没有放弃。
他从不逼迫她,只是仍旧时时在她的世界里出现。
他也经常到店里来试鞋子,只不过孟引璋再要帮他换鞋的时候,他会接过她递来的鞋子,温和地说他自己来。
孟引璋想,他其实是个很绅士的人,除了故意逗她的时候。
——
转眼就到了冬天。
那次孟引璋手上生了冻疮,其实并不严重,不过有些红肿,连血都没有流。可是正巧被他看到,好一阵大惊小怪,最后硬要送她一瓶冻疮膏。
冻疮膏是盛在小玻璃瓶里的,乳白色的一团,没有商标,也没有生产日期。孟引璋打开盖子闻一闻,才发现那气味格外熟悉。
小时候她也生冻疮,妈妈就会拿这个药膏给她。
熟悉的气味让她有些恍惚,用手指勾起一点正要涂上去,聂绍琛先她一步拉住她的手指,不容置疑地说:“我帮你。”
“哎!你……”她不愿就范,可是领教过他的手劲,知道挣扎不开,只能皱眉说,“我自己来就行了,你松手!”
聂绍琛却说:“这个抹上去还要用力揉,渗进皮肤里才管用!”
孟引璋又是一愣。
她妈妈也是这么说的。
这是个偏方,猪油里加了几味药材,虽然不好闻,但是真的很管用。妈妈平时严肃干练,可是她生病的时候总是格外温柔。用手指勾了药膏轻轻为她抹在伤处,还要耐心地揉一揉,边揉边说:“小女孩的手还是白白嫩嫩的好看,冻疮长久了皮肤就发黑,等以后好了也白不回来。”
那样的温声絮语仿佛还呢喃在耳边,孟引璋外出读书,离家有千余里,半年才回去一次。她好久没有回忆过这种熟悉的温暖,却不想带给她温暖的居然是聂绍琛。
聂绍琛不轻不重地帮她揉着手指,她也不再扭捏,只是诧异地问:“你怎么会有这个?”
他回答说:“小时候奶奶就总给我用这个,现在倒不好找了。”
这下孟引璋更加好奇,“你还会生冻疮?”
聂家发迹三代,聂绍琛出生的时候已经是大富大贵。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,应该从小养尊处优才对。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,... -->>
孟引璋帮他换回旧鞋的时候,他突然踩在地上不肯动。她用力几次都挪不动他的小腿,只好抬起头,好声好气地问:“聂总,抬抬脚好吗?”
他低头望着她笑,“不好。”
她只觉得那笑容格外刺眼,可他现在是顾客、是上帝,她只能吞下一口恶气,脸上笑得发僵,仍旧和声细语地说:“聂总,请您抬抬脚。”
聂绍琛这才翘起二郎腿,由着她把鞋子换好。
孟引璋当然知道他是有意纠缠,果不其然,等她下班的时候,这男人又开车等在商厦门口。
她一见到他,转身就要走,结果被他下车拦住。
她没好气地吼:“你干什么?”
他只是无辜地笑笑,“生气了?”
“不敢!”她左闪右闪都被他像堵肉墙一样挡住,只好站定了正色道,“你让开!”
他向她解释:“我刚才不过开个玩笑。”
“我不是你们公子少爷拿来取乐的!”
“我真的没有恶意……好了好了,算我的不对还不行?”他看一眼周围,已经暮色四合,于是讨好地说,“时间太晚了,我送你回去,算是赔罪。”
“劳驾不起!”
孟引璋不理他,转头就往别处走。马尾扬起来甩得他脸颊发痛,他一把拉住她的手臂,“就这态度对我?刚刚在店里不是笑得挺好看。”
孟引璋左右挣扎着甩开他的钳制,昂头骄傲地说:“聂先生自重!在店里你是我的顾客,出了店门你什么都不是!”
被她说成这样,聂绍琛也不恼,反而玩味地笑出声来,“要是……我不想只做你的顾客呢?”
“我没兴趣陪你们这些公子大爷的玩!”
“我从不玩感情。”
聂绍琛当时的神色有多认真,孟引璋到现在想起来都心跳加速。
他从大衣的内袋里缓缓掏出两个小本子,鲜红的是他的户籍簿,紫红的是他的离婚证。他拿到她的面前,那口气几乎是信誓旦旦:“虽然我结过一次婚,但是目前单身。我只是想以一个单身男人的身份,很认真地和你谈一次恋爱。”
这样的男人,这样的表白,说不动心是假的。可他们之间身份悬殊,他是天生就买几万块鞋子的人,而她是跪在那里替他换鞋的人,这样的两个人想要在一起,也就只有去翻翻《格林童话》。
可是孟引璋不想做灰姑娘。
她并不自卑,只是理智。
她终于还是拒绝:“对不起,我想我们不合适。”
那是她第一次对他说出“不合适”这三个字,可聂绍琛并没有放弃。
他从不逼迫她,只是仍旧时时在她的世界里出现。
他也经常到店里来试鞋子,只不过孟引璋再要帮他换鞋的时候,他会接过她递来的鞋子,温和地说他自己来。
孟引璋想,他其实是个很绅士的人,除了故意逗她的时候。
——
转眼就到了冬天。
那次孟引璋手上生了冻疮,其实并不严重,不过有些红肿,连血都没有流。可是正巧被他看到,好一阵大惊小怪,最后硬要送她一瓶冻疮膏。
冻疮膏是盛在小玻璃瓶里的,乳白色的一团,没有商标,也没有生产日期。孟引璋打开盖子闻一闻,才发现那气味格外熟悉。
小时候她也生冻疮,妈妈就会拿这个药膏给她。
熟悉的气味让她有些恍惚,用手指勾起一点正要涂上去,聂绍琛先她一步拉住她的手指,不容置疑地说:“我帮你。”
“哎!你……”她不愿就范,可是领教过他的手劲,知道挣扎不开,只能皱眉说,“我自己来就行了,你松手!”
聂绍琛却说:“这个抹上去还要用力揉,渗进皮肤里才管用!”
孟引璋又是一愣。
她妈妈也是这么说的。
这是个偏方,猪油里加了几味药材,虽然不好闻,但是真的很管用。妈妈平时严肃干练,可是她生病的时候总是格外温柔。用手指勾了药膏轻轻为她抹在伤处,还要耐心地揉一揉,边揉边说:“小女孩的手还是白白嫩嫩的好看,冻疮长久了皮肤就发黑,等以后好了也白不回来。”
那样的温声絮语仿佛还呢喃在耳边,孟引璋外出读书,离家有千余里,半年才回去一次。她好久没有回忆过这种熟悉的温暖,却不想带给她温暖的居然是聂绍琛。
聂绍琛不轻不重地帮她揉着手指,她也不再扭捏,只是诧异地问:“你怎么会有这个?”
他回答说:“小时候奶奶就总给我用这个,现在倒不好找了。”
这下孟引璋更加好奇,“你还会生冻疮?”
聂家发迹三代,聂绍琛出生的时候已经是大富大贵。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,应该从小养尊处优才对。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,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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