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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祭炼成功之后,使用者可以得到法宝炼制者留下的相关信息。
王越手中的飞剑名为千雨冰魄剑,冰属性,二阶飞剑,飞剑附带冰冻效果,自带两种技能。技能一:千雨斩,通过飞剑自身中的阵法,输入灵气,自动形成千百道剑雨,攻击目标。技能二:万剑归一,形成万道雨剑之后,可用万剑归一,形成一把巨大的冰剑,集中所有力量,对敌全力一击。
听上去效果不错,不像牡丹真人说的那么差劲,毕竟王越以前连个符宝都没有,二阶飞剑是法宝,对王越已经是了不得的东西。只是飞剑的速度太慢,王越飞了两三个时辰,体内的灵气都耗光了,才飞了四百多里,只比他跑的快一点。当然了,在山峦密林中,飞剑走的是直线距离,而王越如果要用双腿跑,这三百多里,他得绕山路绕三天。
背后的爆炸声依然不时的传来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天空云端频繁的出现高阶修士,全都朝爆炸的方向飞,唯独王越这个超级小修士,贴着树梢朝相反的方向飞。王越虽然好奇,但他知道小命更重要,那些好似末日般的危险可不是现在的他能抵挡的。
“不行,得歇会了,再飞半个时辰,估计会一头摔进山沟里。”王越眯着眼睛,透过如门帘般的暴雨,看到前面山顶有座破庙,飞剑一转,王越落在破庙前。这是一座山神庙,没有门,神像位置只剩下一个石台,只有三面墙,在暴雨中露风露雨,幸好有两个墙角可以挡风雨。
从岩浆喷发处飞来的鸟雀中,被熏死熏伤的很多,并不影响食用。王越在庙外捡了六只合欢鸟,这种鸟男人吃了大补,在云霄城酒楼里是贵族世家公子常点的名菜,王越经常听人说,而他因为没钱,只见其鸟,未曾吃过一次。平时这种鸟速度极快,普通人难以捕捉,今天碰巧捡到这么多合欢鸟,王越早就偷偷流口水了。
王越蹲在庙外的水沟里,利索的拔毛,又从储物袋里掏出小刀,换出内脏,收拾干净之后,折几根光滑的细树枝,把合欢鸟串成一串。做完这些之后才发现,周围的干柴枯枝都被暴雨淋湿了,没东西烤啊!
“怎么能这样呢?难不成还吃野果填肚子?生吃合欢鸟?”想一想王越就吐酸水,在逃亡的几十天里,经常生吃弱小的鸟兽,那滋味绝不想再回忆。
王越翻遍了储物袋,也没找到可以点燃的东西,当然,几件衣服就算能点燃,也烤不熟食物。
王越坐在角落,看着支起的烧烤架发呆。人们常说,巧妇难为无米之炊。可是,就算食神下凡,也做不成无柴之炊。
伸出手指,默念法术咒语,噗的一声,食指上冒出一团火焰,王越试着用法术火焰烧烤食物,十分之一柱香之后,王越已经累得眼冒金星,体内的真元消耗光了,再烧下去,估计会当场昏倒。
王越扑通一声,坐在地上,看着六只合欢鸟发呆,嘴中嘀咕道:“看来我真是没福的命,到手的美味也吃不成!该死的贼老天,不带这么玩人的!”王越自幼遇到很多挫折,经常随遇而安,如果事事强求,估计也活不到今天。现在他已经认命了,准备休息一会,就去旁边的山林寻些野果充饥。
已是黄昏,雨过天晴,天空出现一道彩虹。
王越想在天黑前填饱肚子,再寻一处树枝过夜,因为破庙里不安全,遇到妖兽围攻就麻烦了。刚要站起,就觉光线一暗,庙门口出现一个身穿杏黄罗裙的少女,年约十四五岁,锦衣玉带,气质高雅,像雨后幽兰,带着天生的恬静和优雅,悄生生的站在门口,柔声问道:“小哥哥,我能进来休息会吗?”
“当、当然……可以……”王越已经看呆了,就算在云霄城也很少见到这么漂亮的少女,皮肤白皙细腻,眉眼如画,樱口瑶鼻,五官精美得不像真人,犹如传说中的仙子下凡。最吸引王越的地方,是少女的气质,高雅而不高傲,清纯好似一块水晶。这种难明的气质最难得,要知道,王越苦苦追求的未婚妻纪苏,可是一位下巴能仰到天上去的美人儿。
“谢谢小哥哥!”少女甜甜一笑,双颊泛起两个小酒窝,她这么一笑,感觉整个破庙都明亮起来。
“不、不客气……”王越挺起来胸脯,强行装作风度翩翩的模样,本来正要出去,这么一个美少女进来之后,他倒不想出去,宁可饿一天一夜,也不想出去觅食了。于是他结结巴巴的应了一声,又盘腿坐在墙角。
少女道了谢,从储物袋里掏出一个散发着幽香的蒲团,坐在另一个干燥的墙角。少女应该也遭遇了暴雨,但身上衣服丝毫未湿,可见修为远高于王越... -->>
法定祭炼成功之后,使用者可以得到法宝炼制者留下的相关信息。
王越手中的飞剑名为千雨冰魄剑,冰属性,二阶飞剑,飞剑附带冰冻效果,自带两种技能。技能一:千雨斩,通过飞剑自身中的阵法,输入灵气,自动形成千百道剑雨,攻击目标。技能二:万剑归一,形成万道雨剑之后,可用万剑归一,形成一把巨大的冰剑,集中所有力量,对敌全力一击。
听上去效果不错,不像牡丹真人说的那么差劲,毕竟王越以前连个符宝都没有,二阶飞剑是法宝,对王越已经是了不得的东西。只是飞剑的速度太慢,王越飞了两三个时辰,体内的灵气都耗光了,才飞了四百多里,只比他跑的快一点。当然了,在山峦密林中,飞剑走的是直线距离,而王越如果要用双腿跑,这三百多里,他得绕山路绕三天。
背后的爆炸声依然不时的传来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天空云端频繁的出现高阶修士,全都朝爆炸的方向飞,唯独王越这个超级小修士,贴着树梢朝相反的方向飞。王越虽然好奇,但他知道小命更重要,那些好似末日般的危险可不是现在的他能抵挡的。
“不行,得歇会了,再飞半个时辰,估计会一头摔进山沟里。”王越眯着眼睛,透过如门帘般的暴雨,看到前面山顶有座破庙,飞剑一转,王越落在破庙前。这是一座山神庙,没有门,神像位置只剩下一个石台,只有三面墙,在暴雨中露风露雨,幸好有两个墙角可以挡风雨。
从岩浆喷发处飞来的鸟雀中,被熏死熏伤的很多,并不影响食用。王越在庙外捡了六只合欢鸟,这种鸟男人吃了大补,在云霄城酒楼里是贵族世家公子常点的名菜,王越经常听人说,而他因为没钱,只见其鸟,未曾吃过一次。平时这种鸟速度极快,普通人难以捕捉,今天碰巧捡到这么多合欢鸟,王越早就偷偷流口水了。
王越蹲在庙外的水沟里,利索的拔毛,又从储物袋里掏出小刀,换出内脏,收拾干净之后,折几根光滑的细树枝,把合欢鸟串成一串。做完这些之后才发现,周围的干柴枯枝都被暴雨淋湿了,没东西烤啊!
“怎么能这样呢?难不成还吃野果填肚子?生吃合欢鸟?”想一想王越就吐酸水,在逃亡的几十天里,经常生吃弱小的鸟兽,那滋味绝不想再回忆。
王越翻遍了储物袋,也没找到可以点燃的东西,当然,几件衣服就算能点燃,也烤不熟食物。
王越坐在角落,看着支起的烧烤架发呆。人们常说,巧妇难为无米之炊。可是,就算食神下凡,也做不成无柴之炊。
伸出手指,默念法术咒语,噗的一声,食指上冒出一团火焰,王越试着用法术火焰烧烤食物,十分之一柱香之后,王越已经累得眼冒金星,体内的真元消耗光了,再烧下去,估计会当场昏倒。
王越扑通一声,坐在地上,看着六只合欢鸟发呆,嘴中嘀咕道:“看来我真是没福的命,到手的美味也吃不成!该死的贼老天,不带这么玩人的!”王越自幼遇到很多挫折,经常随遇而安,如果事事强求,估计也活不到今天。现在他已经认命了,准备休息一会,就去旁边的山林寻些野果充饥。
已是黄昏,雨过天晴,天空出现一道彩虹。
王越想在天黑前填饱肚子,再寻一处树枝过夜,因为破庙里不安全,遇到妖兽围攻就麻烦了。刚要站起,就觉光线一暗,庙门口出现一个身穿杏黄罗裙的少女,年约十四五岁,锦衣玉带,气质高雅,像雨后幽兰,带着天生的恬静和优雅,悄生生的站在门口,柔声问道:“小哥哥,我能进来休息会吗?”
“当、当然……可以……”王越已经看呆了,就算在云霄城也很少见到这么漂亮的少女,皮肤白皙细腻,眉眼如画,樱口瑶鼻,五官精美得不像真人,犹如传说中的仙子下凡。最吸引王越的地方,是少女的气质,高雅而不高傲,清纯好似一块水晶。这种难明的气质最难得,要知道,王越苦苦追求的未婚妻纪苏,可是一位下巴能仰到天上去的美人儿。
“谢谢小哥哥!”少女甜甜一笑,双颊泛起两个小酒窝,她这么一笑,感觉整个破庙都明亮起来。
“不、不客气……”王越挺起来胸脯,强行装作风度翩翩的模样,本来正要出去,这么一个美少女进来之后,他倒不想出去,宁可饿一天一夜,也不想出去觅食了。于是他结结巴巴的应了一声,又盘腿坐在墙角。
少女道了谢,从储物袋里掏出一个散发着幽香的蒲团,坐在另一个干燥的墙角。少女应该也遭遇了暴雨,但身上衣服丝毫未湿,可见修为远高于王越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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