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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束了和萧蘅的电话,顾清语一个人在阳台站了良久。国庆节本打算和一家人去泰国玩,因为老公单位临时安排出差,计划取消,她就带儿子回了娘家。
自从再次见到靳天歌,顾清语的内心再也无法平复,她曾经以为那些都独属于自己的回忆,靳天歌居然也记了个七七八八。
如果当年自己勇敢点,是不是不只是擦肩而过?她无数次的自问,换来的是愈加的烦恼。说了又怎么样?靳天歌那么出色,那么完美,自己有什么?平凡的外貌,平凡的学习成绩……在育才高中学霸满地走的学校,她只是个籍籍无名的小丫头,拿什么去获得靳天歌的认可呢。
顾清语苦笑,她觉得自己是失败的。余晓恩暗恋萧蘅的苦不比她少,可是他虽没有高中毕业,却获得了事业的成功,以平等的姿态获得了萧蘅的爱情。自己呢,在四线城市的电视台做着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,毕业五年了还没有晋升;嫁给了家里介绍的一名建筑工程师,聚少离多,唯一的成功是生了一个伶俐的孩子。
如果,如果她和萧蘅一样选择了在外地上学,外地上班,是不是也会单着?是不是就可以等到他了……
顾清语第一次见到靳天歌,是在学校文学社办公室。
每年新生入学都是学校文学社招兵买马的时候,顾清语学业虽然一般般,却很喜欢写一些抒情散文,而且她有天赋,文章经常被老师当范文在课堂上朗读。所以看到文学社张贴的征人广告后,积极的报了名,她投石问路的是一篇小诗:母亲。一个星期后,文学社在告示栏贴上了征人结果,顾清语的大名赫然在上。
那是一个中午,文学社的同学放弃午休时间,在学校特批的办公室里进行新老交替工作。高二、高三的师兄师姐因临近高考,很多人会选择在此时退出。
顾清语是个特守时的女孩,通知说一点集合,她提前十分钟就到了。刚进门,她就看到一个男生靠在打开的窗户边,穿着一件黑色T恤,水洗蓝的牛仔裤,浓密的头发微微蜷曲,遮住了半个额头,浓黑的两道剑眉下是一双星辰般明亮的眼,正午的阳光很烈,她逆光看着他,整个人一下就懵住了。
一见钟情是什么样?就是你一眼看到他,周边的人和事都自动退散、隐形了,眼里心里就只一个他。
但是,只一眼,你就不敢再直面他了。
顾清语呆滞的站了片刻,走进去和社长等几个认识的人打了招呼,然后安静的坐了下来。
“天歌,你这才高二就退,不厚道了吧?”社长抱怨。
“这届新人很不错,我看过他们的稿子,稍稍培养就能成大器。”靳天歌避开话头。
“可你这主编才干了不到一年,你还不愿意带新人,这让兄弟很为难啊。”社长诉苦。
“王子飞,你少来这套。不就少我一个吗,不要小看其他社友的能力,我相信师弟师妹们能把文学社搞得更好。”靳天歌给社长拉仇恨了。
“得得得,说不过你,走吧走吧。趁着大伙还没到齐,省我一顿解释了。”
靳天歌闻言站直了身躯,和几个老社友打了声招呼,迈步出了办公室。
至始至终,靳天歌没有看顾清语一眼。而顾清语至始至终乖巧的坐在角落,微低着头,一言不发。
“阿蘅,我回想了好多遍,其实那一眼根本没看清他长得什么样,后面也一直没有勇气抬头看他。你说这么一眼就喜欢上了,我是不是疯了?”顾清语的这一眼,成了她整个高中的执念,而她的好友萧蘅陪着她疯了三年。
顾清语打心里感谢萧蘅,她知道这个好友对高中早恋很不赞同,但她对她的暗恋却异常的宽容和支持。
萧蘅说,一见钟情属于人类感情的变异病态,无药可救,唯有理解,并且宽宥。
顾清语的惊鸿一瞥之后,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见着靳天歌。直到有个周末,她和萧蘅在学校小花园聊天看书。一阵清越的笛声突然拔地而起,直冲云霄……
两个女生都惊了一下,萧蘅说:“哇,谁在吹笛子,这底气都能赶上我爸爸了。”萧蘅的笛子是跟她爸爸学的,她老爸客串过大型演出,如果能得到她这样的评价,说明吹笛者的水平确实不凡。
二人好奇的往笛声出处张望,一个清俊挺拔的身影正站在亭子对面的池塘边,临池而奏。
“真不错。”萧蘅赞道。
顾清语微张着嘴,一瞬不瞬的盯着那个身影,早已不知今夕何夕。
靳天歌是一个近乎于完美的学生,优越的家世,兼优的品学,上等的容貌,谦逊的为人,他懂音乐、懂绘画、懂舞蹈、懂文学……文能写好文章,武能打好篮球,他是太阳最炽烈的光芒,闪瞎一片凡人的眼。
喜欢上这样的一个人,顾清语只觉得悲哀。唯有的喜悦,只在与他擦身而过的刹那,灵魂都... -->>
结束了和萧蘅的电话,顾清语一个人在阳台站了良久。国庆节本打算和一家人去泰国玩,因为老公单位临时安排出差,计划取消,她就带儿子回了娘家。
自从再次见到靳天歌,顾清语的内心再也无法平复,她曾经以为那些都独属于自己的回忆,靳天歌居然也记了个七七八八。
如果当年自己勇敢点,是不是不只是擦肩而过?她无数次的自问,换来的是愈加的烦恼。说了又怎么样?靳天歌那么出色,那么完美,自己有什么?平凡的外貌,平凡的学习成绩……在育才高中学霸满地走的学校,她只是个籍籍无名的小丫头,拿什么去获得靳天歌的认可呢。
顾清语苦笑,她觉得自己是失败的。余晓恩暗恋萧蘅的苦不比她少,可是他虽没有高中毕业,却获得了事业的成功,以平等的姿态获得了萧蘅的爱情。自己呢,在四线城市的电视台做着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,毕业五年了还没有晋升;嫁给了家里介绍的一名建筑工程师,聚少离多,唯一的成功是生了一个伶俐的孩子。
如果,如果她和萧蘅一样选择了在外地上学,外地上班,是不是也会单着?是不是就可以等到他了……
顾清语第一次见到靳天歌,是在学校文学社办公室。
每年新生入学都是学校文学社招兵买马的时候,顾清语学业虽然一般般,却很喜欢写一些抒情散文,而且她有天赋,文章经常被老师当范文在课堂上朗读。所以看到文学社张贴的征人广告后,积极的报了名,她投石问路的是一篇小诗:母亲。一个星期后,文学社在告示栏贴上了征人结果,顾清语的大名赫然在上。
那是一个中午,文学社的同学放弃午休时间,在学校特批的办公室里进行新老交替工作。高二、高三的师兄师姐因临近高考,很多人会选择在此时退出。
顾清语是个特守时的女孩,通知说一点集合,她提前十分钟就到了。刚进门,她就看到一个男生靠在打开的窗户边,穿着一件黑色T恤,水洗蓝的牛仔裤,浓密的头发微微蜷曲,遮住了半个额头,浓黑的两道剑眉下是一双星辰般明亮的眼,正午的阳光很烈,她逆光看着他,整个人一下就懵住了。
一见钟情是什么样?就是你一眼看到他,周边的人和事都自动退散、隐形了,眼里心里就只一个他。
但是,只一眼,你就不敢再直面他了。
顾清语呆滞的站了片刻,走进去和社长等几个认识的人打了招呼,然后安静的坐了下来。
“天歌,你这才高二就退,不厚道了吧?”社长抱怨。
“这届新人很不错,我看过他们的稿子,稍稍培养就能成大器。”靳天歌避开话头。
“可你这主编才干了不到一年,你还不愿意带新人,这让兄弟很为难啊。”社长诉苦。
“王子飞,你少来这套。不就少我一个吗,不要小看其他社友的能力,我相信师弟师妹们能把文学社搞得更好。”靳天歌给社长拉仇恨了。
“得得得,说不过你,走吧走吧。趁着大伙还没到齐,省我一顿解释了。”
靳天歌闻言站直了身躯,和几个老社友打了声招呼,迈步出了办公室。
至始至终,靳天歌没有看顾清语一眼。而顾清语至始至终乖巧的坐在角落,微低着头,一言不发。
“阿蘅,我回想了好多遍,其实那一眼根本没看清他长得什么样,后面也一直没有勇气抬头看他。你说这么一眼就喜欢上了,我是不是疯了?”顾清语的这一眼,成了她整个高中的执念,而她的好友萧蘅陪着她疯了三年。
顾清语打心里感谢萧蘅,她知道这个好友对高中早恋很不赞同,但她对她的暗恋却异常的宽容和支持。
萧蘅说,一见钟情属于人类感情的变异病态,无药可救,唯有理解,并且宽宥。
顾清语的惊鸿一瞥之后,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见着靳天歌。直到有个周末,她和萧蘅在学校小花园聊天看书。一阵清越的笛声突然拔地而起,直冲云霄……
两个女生都惊了一下,萧蘅说:“哇,谁在吹笛子,这底气都能赶上我爸爸了。”萧蘅的笛子是跟她爸爸学的,她老爸客串过大型演出,如果能得到她这样的评价,说明吹笛者的水平确实不凡。
二人好奇的往笛声出处张望,一个清俊挺拔的身影正站在亭子对面的池塘边,临池而奏。
“真不错。”萧蘅赞道。
顾清语微张着嘴,一瞬不瞬的盯着那个身影,早已不知今夕何夕。
靳天歌是一个近乎于完美的学生,优越的家世,兼优的品学,上等的容貌,谦逊的为人,他懂音乐、懂绘画、懂舞蹈、懂文学……文能写好文章,武能打好篮球,他是太阳最炽烈的光芒,闪瞎一片凡人的眼。
喜欢上这样的一个人,顾清语只觉得悲哀。唯有的喜悦,只在与他擦身而过的刹那,灵魂都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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