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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就见那小姑娘已经醒了。她撇撇嘴,“看来还死不了,把粥喝了就赶紧走。”
金书瞅着她,说话还是带刀的,“我饿。”
王寡妇更是嫌弃,“粥还烫,给你吹吹。真是的,大半夜你怎么跑我屋门前来了。”
“我爹娘没了,被人带进京城来,结果发现那人要把我卖了,然后我就逃了出来。”
王寡妇诧异,“你碰见人牙子了?真是杀千刀的,也不怕折了寿……张嘴,喝粥。”
金书咽下一口,暖进心底,不由笑笑。
王寡妇瞧着她,长得细皮嫩肉的,喂了一口粥就这样高兴了,不由眼圈一红,“真像我家狗蛋,也不知他去了哪里,过得好不好。”
金书小心问道,“狗蛋是谁呀?”
王寡妇默了默,说道,“是我家孩子。”
金书鼻子一酸,“那他现在去哪了?”
“不知道……兴许是找到更好的人家了。去哪都好,能活着就行。”王寡妇又给她喂了一口粥,见她嘴角有残渍,提袖给她抹去,又舀了一勺吹凉,送她嘴里。
金书喝了半碗粥水,一双明眸认真看她,“你家狗蛋不回来了,那我做你家孩子好不好?”
王寡妇愣神看她,怎么看都像是狗蛋,可这是个女童,不是小男孩,那当然不会是她家孩子。
难道上天怜悯她没了一个孩子,又恩赐了一个?
否则怎么会那么巧,都那么聪明……会疼人?
金书怕再多看她一下就要哭了,抱住她的腰说道,“我会快点长大,不让人欺负你的。”
王寡妇眼眶一湿,“你就安心住在这吧。”
雪夜寒冷,简陋小屋却温暖如春。
阿古站了好一会,才低声说道,“可以放心了。”
薛晋说道,“金书是个有担当,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,她能照顾好自己。”虽然这么安慰她,可身为兄长,还是抬头往里看了看,略有担心。京城虽然已经不再那么凶险,可让个小姑娘独自留在这,又怎么能让人安心。
他想了许久,才稍微有些想通,“阿古……兴许金书只是想彻底脱离往昔,重新过日子,才离开我们。”
阿古发现金书虽然只是个孩子,却比一个大人还操心。事已至此,也别无他法,“等京城稍微平静了些,我们易容回京看望她吧。”
薛晋点点头。
“去接阿凝。离申时还远,可以等阿凝睡醒了再走,我想她不会那么快平复下来。”
哪怕洪沅在别人眼里是洪水猛兽,有着蛇蝎心肠,但对薛凝来说,那终究是她的母亲。
到了客栈,阿古敲门进去,薛晋在外面等着。
薛凝呆坐在床上,两眼失神,见了阿古,眼里才稍有光泽,却依旧说不出话来。
“等城门开了我们就走,薛家那边,已经让你二哥来主持大局了。”阿古拧了帕子给她擦脸,见她双目呆滞,禁不住叫她一声。
薛凝神色恍惚,“我是罪人……如果我早点劝我娘认罪,她也不会落到今日下场。如果我当年有所警惕,六嫂也不会死,母亲和哥哥就不会犯下那种大错了。”
“当年并不是你的错,哪怕你拦下了一次,他们仍会那样做的。”
薛凝摇头,哽声,“可是我没有说出真相,六嫂的家人不知道……是我的错,是我的错……”
阿古说道,“她没有死。”
薛凝泪眼朦胧,“谁?”
“宋锦云。”
薛凝愣神。
“如果不是你当年无意中打翻了毒酒,宋锦云就真的死了。正因为那已不是剧毒,才让她捡回一条命。她并没有死,还活得好好的。”
薛凝看着她问道,“你怎么知道?”
阿古默然稍许,才道,“我认得她,她如今在一个渔村里,嫁了个渔夫,已经放下仇恨过自己的日子了。我和她曾有几面之缘,这些都是她告诉我的。她还跟我说过,薛家七姑娘是唯一真心对她好的人,在薛家养伤的那段日子,你常陪她说话,说许多滨州的风土人情,还总给她买好吃的。你送她的红玉手镯,她一直都带着。”
薛凝怔住,这些旁人并不会知道得这么清楚,那就真的是宋锦云告诉阿古的?她真的还活着?
阿古不想让她知道自己就是宋锦云,万一薛凝释怀了这件事,待她知道薛升已死后,又陷入“宋锦云回到薛家,那哥哥的死是否与她有关?若真有关系,那是不是我间接将兄长杀了”的沼泽中,就再也出不来了。
所以不告诉她真相,对如今脆弱的她来说,或许是好的。
薛凝眼泪决堤,“她没死……她没有死……太好了……”
她低声呢喃着,埋在心底多年的愧疚终于轻了些。
虽然已经不可弥补,但是一定程度上来说,她的确是救了宋锦云一命。她并不用愧对她,而是应该感到安慰。
如此便好。
&&&&&
昨晚飘了一夜的雪,像是天上的玉树琼花被摇散,如鹅毛般落在瓦砾屋檐上,银装素裹。
京城此时却并不太平,大批官兵围守在薛家院外,前院雪地草坪上,放着两尸首。
一具是定国公薛康林,一具是从另一处宅子抬过来的定国公夫人洪氏。
两人死相甚惨,让看者心惧。
那大理寺的和刑部的官员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,一一审问下人。问及管家,管家哆哆嗦嗦道,“三、三爷说,六爷提着剑从老爷房里离开。”
“那薛晋如今在何处?”
“不、不知道。六爷提剑出门时,一直念着三爷三夫人的名字,像是要杀人了。”
这话可着实让在场的官员头疼,依照刚才问那小宅的下人来看,薛升毒害其母,难道如今还弑父?
,就见那小姑娘已经醒了。她撇撇嘴,“看来还死不了,把粥喝了就赶紧走。”
金书瞅着她,说话还是带刀的,“我饿。”
王寡妇更是嫌弃,“粥还烫,给你吹吹。真是的,大半夜你怎么跑我屋门前来了。”
“我爹娘没了,被人带进京城来,结果发现那人要把我卖了,然后我就逃了出来。”
王寡妇诧异,“你碰见人牙子了?真是杀千刀的,也不怕折了寿……张嘴,喝粥。”
金书咽下一口,暖进心底,不由笑笑。
王寡妇瞧着她,长得细皮嫩肉的,喂了一口粥就这样高兴了,不由眼圈一红,“真像我家狗蛋,也不知他去了哪里,过得好不好。”
金书小心问道,“狗蛋是谁呀?”
王寡妇默了默,说道,“是我家孩子。”
金书鼻子一酸,“那他现在去哪了?”
“不知道……兴许是找到更好的人家了。去哪都好,能活着就行。”王寡妇又给她喂了一口粥,见她嘴角有残渍,提袖给她抹去,又舀了一勺吹凉,送她嘴里。
金书喝了半碗粥水,一双明眸认真看她,“你家狗蛋不回来了,那我做你家孩子好不好?”
王寡妇愣神看她,怎么看都像是狗蛋,可这是个女童,不是小男孩,那当然不会是她家孩子。
难道上天怜悯她没了一个孩子,又恩赐了一个?
否则怎么会那么巧,都那么聪明……会疼人?
金书怕再多看她一下就要哭了,抱住她的腰说道,“我会快点长大,不让人欺负你的。”
王寡妇眼眶一湿,“你就安心住在这吧。”
雪夜寒冷,简陋小屋却温暖如春。
阿古站了好一会,才低声说道,“可以放心了。”
薛晋说道,“金书是个有担当,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,她能照顾好自己。”虽然这么安慰她,可身为兄长,还是抬头往里看了看,略有担心。京城虽然已经不再那么凶险,可让个小姑娘独自留在这,又怎么能让人安心。
他想了许久,才稍微有些想通,“阿古……兴许金书只是想彻底脱离往昔,重新过日子,才离开我们。”
阿古发现金书虽然只是个孩子,却比一个大人还操心。事已至此,也别无他法,“等京城稍微平静了些,我们易容回京看望她吧。”
薛晋点点头。
“去接阿凝。离申时还远,可以等阿凝睡醒了再走,我想她不会那么快平复下来。”
哪怕洪沅在别人眼里是洪水猛兽,有着蛇蝎心肠,但对薛凝来说,那终究是她的母亲。
到了客栈,阿古敲门进去,薛晋在外面等着。
薛凝呆坐在床上,两眼失神,见了阿古,眼里才稍有光泽,却依旧说不出话来。
“等城门开了我们就走,薛家那边,已经让你二哥来主持大局了。”阿古拧了帕子给她擦脸,见她双目呆滞,禁不住叫她一声。
薛凝神色恍惚,“我是罪人……如果我早点劝我娘认罪,她也不会落到今日下场。如果我当年有所警惕,六嫂也不会死,母亲和哥哥就不会犯下那种大错了。”
“当年并不是你的错,哪怕你拦下了一次,他们仍会那样做的。”
薛凝摇头,哽声,“可是我没有说出真相,六嫂的家人不知道……是我的错,是我的错……”
阿古说道,“她没有死。”
薛凝泪眼朦胧,“谁?”
“宋锦云。”
薛凝愣神。
“如果不是你当年无意中打翻了毒酒,宋锦云就真的死了。正因为那已不是剧毒,才让她捡回一条命。她并没有死,还活得好好的。”
薛凝看着她问道,“你怎么知道?”
阿古默然稍许,才道,“我认得她,她如今在一个渔村里,嫁了个渔夫,已经放下仇恨过自己的日子了。我和她曾有几面之缘,这些都是她告诉我的。她还跟我说过,薛家七姑娘是唯一真心对她好的人,在薛家养伤的那段日子,你常陪她说话,说许多滨州的风土人情,还总给她买好吃的。你送她的红玉手镯,她一直都带着。”
薛凝怔住,这些旁人并不会知道得这么清楚,那就真的是宋锦云告诉阿古的?她真的还活着?
阿古不想让她知道自己就是宋锦云,万一薛凝释怀了这件事,待她知道薛升已死后,又陷入“宋锦云回到薛家,那哥哥的死是否与她有关?若真有关系,那是不是我间接将兄长杀了”的沼泽中,就再也出不来了。
所以不告诉她真相,对如今脆弱的她来说,或许是好的。
薛凝眼泪决堤,“她没死……她没有死……太好了……”
她低声呢喃着,埋在心底多年的愧疚终于轻了些。
虽然已经不可弥补,但是一定程度上来说,她的确是救了宋锦云一命。她并不用愧对她,而是应该感到安慰。
如此便好。
&&&&&
昨晚飘了一夜的雪,像是天上的玉树琼花被摇散,如鹅毛般落在瓦砾屋檐上,银装素裹。
京城此时却并不太平,大批官兵围守在薛家院外,前院雪地草坪上,放着两尸首。
一具是定国公薛康林,一具是从另一处宅子抬过来的定国公夫人洪氏。
两人死相甚惨,让看者心惧。
那大理寺的和刑部的官员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,一一审问下人。问及管家,管家哆哆嗦嗦道,“三、三爷说,六爷提着剑从老爷房里离开。”
“那薛晋如今在何处?”
“不、不知道。六爷提剑出门时,一直念着三爷三夫人的名字,像是要杀人了。”
这话可着实让在场的官员头疼,依照刚才问那小宅的下人来看,薛升毒害其母,难道如今还弑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