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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了腊月年味就来了,大人、孩子都会添置几件新衣,女人们逛街、购物成了常事儿。我虽然不经常陪妻子逛街,但每年这个时候,不忍看她独自一人提着大包、小包在人潮中挤来挤去的辛苦,再说人家不只为了自己,孩子、父母、公婆包括我在内想的都很周到,咱尽一尽丈夫的义务也是应该的。却总免不了嫌她粘,发几句牢骚,她也只当是无关紧要的耳旁风不予理睬。
其实早先觉得逛街是很幸福、快乐的事儿,真说不清楚从什么时候成了烦心的苦差事。小时候长在农村,别说逛街,根本就没有街,就连当时的县城也仅一家百货大楼,说“大”实在是过于恭维它了,只是个两层的小楼。那时唯一可逛的就是赶集,我们村是人民公社(后来的乡政府)所在地,每逢农历二、七是集,就在供销社门前两三米宽、百十来米长土道上,两边一路排开几十个地摊儿,货大都是些当地的土特产,买衣服的基本没有,常有几个买布的摊儿,这就是我印象中最初的街。赶集大如现在的逛街,因为逢集这天四里八乡的人齐聚过来,男女老少莫不满载而归,就像是过节,割肉、称鱼总有人家在那日改善伙食,扯新布、拉毛线也总有人在那日赶制新衣,最热闹的就是腊月二十二、二十七的年集,人丛中风吹不透、水泼不进、针扎不入,街东走到街西费时、费劲儿不说,冒汗是真。
若是赶上星期天学生放假的日子就更热闹了,夏天冰棍、瓜果,冬天冰糖葫芦、甘蔗买的最快,在那物质匮乏的年代这逛街对谁来说都是件快乐的事。每逢集,我都会从母亲那里讨得五分钱,夏天两根冰棍儿、几串葡萄,冬天两枝糖葫芦、一节甘蔗,伴我走过八十年代初的童年,逛街就成了一股丝丝淡淡的甜浸润着我的记忆。
后来我到了县城工作,每逢节假日在宿舍里闲的寂寞,常会邀几个朋友逛街。九十年代初的县城就已经有了比较像样的小市场,店铺林立,人群熙攘,天天都和赶集一样,商品也开始丰富起来,吃的、用的、玩儿的都有。累了就在街边的地摊儿上要一碗牛肉面,或是羊杂汤泡大饼,就着傍边音像店放的港台流行歌曲,吃个通身是汗,爽快而惬意。挑一件个性张扬的体恤衫,选一条造型夸张的太子裤,再理一个流行的郭富城式中分头,用后来流行的一个词,那叫一个“酷”
再后来就很少逛街了,吃的品种虽越来越多,可再也吃不出当年冰糖葫芦的甜,品不到那时牛肉面的香了,洋快餐也多了,什么肯德基、德克士等等,总觉得不如来个驴肉火烧、大饼鸡蛋又有味道又实在。衣服最好是第一眼看到的就买,看多了不是都想买,就是都不想买,往往是转了半天一无所获。有时候连自己也搞不明白到底是为了这种困惑而高兴,还是为了这种高兴而困惑。
如今的街宽了、可车也多了,比原来还拥挤,开豪车的有钱人多了,囊中羞涩的穷人也多了,挖空心思赚钱的人就更多了。如今的街不仅物繁多了,人也形形色色了,偶尔逛街开始注意到不知啥时候开始有了乞丐,衣衫褴褛,有老的、有小的、有残疾的、甚至还有展着血书求援的。小时候也曾见过乞丐,多是遭了水灾出来避难的,讨要的往往只是一两个馍或一两碗粥,为的糊口,等到水退了就会返乡。而现今的乞丐好像没有要返乡的意思,常年常有,讨要的已不是一顿饭,而是人民币。起初出于善意往往也会投出一两枚硬币,慢慢的觉得这事有点不对劲儿,据说他们是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有分工的,为防眼熟经常换岗,以此为业。
当乞丐成为一种职业的时候,真不知道怜悯之心终会剩几颗,善意终会余多少。难怪喜剧演员小沈阳在小品中会给善良下这样的定义“当看到别人家的墙快倒了,你没能力去扶,只要不去推一把;当别人吃咸菜,自己吃肉的时候,你没能力分别人一块肉,尽量做到不吧唧嘴,也算是一种善良”或许不久的将来这将成为善良的最高标准,由此真的不愿多逛街了,为了这疲劳、这困惑、这烦心的事儿。
进了腊月年味就来了,大人、孩子都会添置几件新衣,女人们逛街、购物成了常事儿。我虽然不经常陪妻子逛街,但每年这个时候,不忍看她独自一人提着大包、小包在人潮中挤来挤去的辛苦,再说人家不只为了自己,孩子、父母、公婆包括我在内想的都很周到,咱尽一尽丈夫的义务也是应该的。却总免不了嫌她粘,发几句牢骚,她也只当是无关紧要的耳旁风不予理睬。
其实早先觉得逛街是很幸福、快乐的事儿,真说不清楚从什么时候成了烦心的苦差事。小时候长在农村,别说逛街,根本就没有街,就连当时的县城也仅一家百货大楼,说“大”实在是过于恭维它了,只是个两层的小楼。那时唯一可逛的就是赶集,我们村是人民公社(后来的乡政府)所在地,每逢农历二、七是集,就在供销社门前两三米宽、百十来米长土道上,两边一路排开几十个地摊儿,货大都是些当地的土特产,买衣服的基本没有,常有几个买布的摊儿,这就是我印象中最初的街。赶集大如现在的逛街,因为逢集这天四里八乡的人齐聚过来,男女老少莫不满载而归,就像是过节,割肉、称鱼总有人家在那日改善伙食,扯新布、拉毛线也总有人在那日赶制新衣,最热闹的就是腊月二十二、二十七的年集,人丛中风吹不透、水泼不进、针扎不入,街东走到街西费时、费劲儿不说,冒汗是真。
若是赶上星期天学生放假的日子就更热闹了,夏天冰棍、瓜果,冬天冰糖葫芦、甘蔗买的最快,在那物质匮乏的年代这逛街对谁来说都是件快乐的事。每逢集,我都会从母亲那里讨得五分钱,夏天两根冰棍儿、几串葡萄,冬天两枝糖葫芦、一节甘蔗,伴我走过八十年代初的童年,逛街就成了一股丝丝淡淡的甜浸润着我的记忆。
后来我到了县城工作,每逢节假日在宿舍里闲的寂寞,常会邀几个朋友逛街。九十年代初的县城就已经有了比较像样的小市场,店铺林立,人群熙攘,天天都和赶集一样,商品也开始丰富起来,吃的、用的、玩儿的都有。累了就在街边的地摊儿上要一碗牛肉面,或是羊杂汤泡大饼,就着傍边音像店放的港台流行歌曲,吃个通身是汗,爽快而惬意。挑一件个性张扬的体恤衫,选一条造型夸张的太子裤,再理一个流行的郭富城式中分头,用后来流行的一个词,那叫一个“酷”
再后来就很少逛街了,吃的品种虽越来越多,可再也吃不出当年冰糖葫芦的甜,品不到那时牛肉面的香了,洋快餐也多了,什么肯德基、德克士等等,总觉得不如来个驴肉火烧、大饼鸡蛋又有味道又实在。衣服最好是第一眼看到的就买,看多了不是都想买,就是都不想买,往往是转了半天一无所获。有时候连自己也搞不明白到底是为了这种困惑而高兴,还是为了这种高兴而困惑。
如今的街宽了、可车也多了,比原来还拥挤,开豪车的有钱人多了,囊中羞涩的穷人也多了,挖空心思赚钱的人就更多了。如今的街不仅物繁多了,人也形形色色了,偶尔逛街开始注意到不知啥时候开始有了乞丐,衣衫褴褛,有老的、有小的、有残疾的、甚至还有展着血书求援的。小时候也曾见过乞丐,多是遭了水灾出来避难的,讨要的往往只是一两个馍或一两碗粥,为的糊口,等到水退了就会返乡。而现今的乞丐好像没有要返乡的意思,常年常有,讨要的已不是一顿饭,而是人民币。起初出于善意往往也会投出一两枚硬币,慢慢的觉得这事有点不对劲儿,据说他们是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有分工的,为防眼熟经常换岗,以此为业。
当乞丐成为一种职业的时候,真不知道怜悯之心终会剩几颗,善意终会余多少。难怪喜剧演员小沈阳在小品中会给善良下这样的定义“当看到别人家的墙快倒了,你没能力去扶,只要不去推一把;当别人吃咸菜,自己吃肉的时候,你没能力分别人一块肉,尽量做到不吧唧嘴,也算是一种善良”或许不久的将来这将成为善良的最高标准,由此真的不愿多逛街了,为了这疲劳、这困惑、这烦心的事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