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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得很平静,又哪里会心焦至此。而林菀如愿摆脱掉了他这个没用的未婚夫,自然也就不会闹出这许多事,从而暴露了真实面目。
她欺骗了他一辈子,利用他的爱与权势,为她自己谋夺种种利益,更让他至死都无法忘记她,还要抱着她的牌位入葬……
丁牧杰越想越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,一边落泪一边自嘲,血液逐渐冷透。
“要退婚也是你家来退,这无情无义的帽子我不戴。”留下这句淡漠无比的话,他推门走了出去。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他为林菀付出的已经够多了,从今往后,他不会再顾及她一星半点。她自己选的路,就让她自己去走吧。
“我爹不可能主动退婚,牧杰,你就帮我最后一次吧,我求求你!”林菀连忙跳下床,拉住丁牧杰的衣袖。
离得近了,丁牧杰这才发现她苍白的脸色是用脂粉涂出来的,并不是真的病了。由此可见,她作假都作成了习惯,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,她不吝啬出卖任何人,甚至包括她自己。
这回丁牧杰不仅血冷,连心脏都冷了,定定看了她好一会儿,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。
林菀追在后面急喊:“牧杰,你到底退不退婚,你给我一句准话!”追到门口她不敢再往前跑,只能惶惶不安地看着对方逐渐远去的背影。
丁牧杰头脑一片纷乱,骑上马随意奔驰,不知不觉竟跑到上一世他最爱拜访的一所寺庙。在寺庙门口站了许久,他终于敌不过内心的煎熬,慢慢走了进去,却见一道再熟悉不过的身影竟站在一堵墙壁前,似乎在驻足观望着什么。
“林淡,你怎么在这里?”他哑声开口,表情恍如隔世。
“你认识我?”林淡自然知道这人是丁牧杰,对方长得太过俊美,早已深深印刻在原主的记忆中,叫她想忘都忘不了。可是按理来说,原主偷偷见过丁牧杰几次,而对方却未曾见过原主。此时的他们,应当是不认识的。
丁牧杰愣了好一会儿才道:“我是林菀的未婚夫丁牧杰,曾在府外见过你,你还给我写过信,难道你都忘了吗?”
原主的确以请教诗词的名义偷偷给丁牧杰送过几封信,还刻意模仿林菀的字迹。但是这些丑事,林淡是不会承认的。事情本来就不是她做的,她凭什么认?丁牧杰和林菀就是两个大.麻烦,她丝毫不想招惹他们。
“我不认识你,也没给你写过信。”说到这里,她看向身旁的小沙弥:“给我笔墨,我想在墙上题字。”原来这面墙是专供香客题字用的,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诗句,看上去很有趣。
林淡原本只是欣赏,并不打算参与,看见丁牧杰后却改了主意。
小沙弥连忙拿来一套笔和一瓶墨。林淡挑了最大的一支狼毫,沾满浓墨,手腕翻转之间已写下一行大字——三千繁华,弹指刹那,百年过后,不过一捧黄沙,写完把笔抛给小沙弥,转身便走。
丁牧杰不敢置信地看着这行字,许久之后竟苦笑起来,笑声里充满震惊、压抑和痛苦。这字迹铁画银钩、龙蛇飞动,堪称狂草之中的佳作,与他收到的那些信件没有半点相似之处。反过来再想,那些字虽然形貌丑陋、生涩,却隐隐带着林菀的风格,怕是林菀假借林淡的名义写给他的,目的是为了造成他和林淡早已私相授受的假象。
上辈子那场改变所有人命运的“捉奸”,怕也是林菀精心安排的,而林淡与他一样,也是百口莫辩,只能嫁入丁家。可他却因此恨她、怨她、冷待她,至死都不愿看她一眼。说到底,林淡才是最无辜也最可怜的那个人,可笑他重生而来,还假惺惺地想着要给她一个好结局。
不与他们掺和在一起,对林淡而言才是最好的结局……
丁牧杰越想越羞愧,越想越替林淡难过,竟捂着双眼无声哭泣。他最亏欠的人从来不是林菀,而是林淡,然而就算重来一次,他也找不到任何方法可以补偿对方。
恍惚间,他想到林家的那场灭门惨祸,连忙擦干泪水,匆匆离开。走到门口,他回头望了一眼,默默品评那行禅语——三千繁华,弹指刹那,百年过后,不过一捧黄沙。却原来,林淡才是看得最通透,活得最明白的人,而他们全都是一些糊涂虫。
过得很平静,又哪里会心焦至此。而林菀如愿摆脱掉了他这个没用的未婚夫,自然也就不会闹出这许多事,从而暴露了真实面目。
她欺骗了他一辈子,利用他的爱与权势,为她自己谋夺种种利益,更让他至死都无法忘记她,还要抱着她的牌位入葬……
丁牧杰越想越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,一边落泪一边自嘲,血液逐渐冷透。
“要退婚也是你家来退,这无情无义的帽子我不戴。”留下这句淡漠无比的话,他推门走了出去。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他为林菀付出的已经够多了,从今往后,他不会再顾及她一星半点。她自己选的路,就让她自己去走吧。
“我爹不可能主动退婚,牧杰,你就帮我最后一次吧,我求求你!”林菀连忙跳下床,拉住丁牧杰的衣袖。
离得近了,丁牧杰这才发现她苍白的脸色是用脂粉涂出来的,并不是真的病了。由此可见,她作假都作成了习惯,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,她不吝啬出卖任何人,甚至包括她自己。
这回丁牧杰不仅血冷,连心脏都冷了,定定看了她好一会儿,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。
林菀追在后面急喊:“牧杰,你到底退不退婚,你给我一句准话!”追到门口她不敢再往前跑,只能惶惶不安地看着对方逐渐远去的背影。
丁牧杰头脑一片纷乱,骑上马随意奔驰,不知不觉竟跑到上一世他最爱拜访的一所寺庙。在寺庙门口站了许久,他终于敌不过内心的煎熬,慢慢走了进去,却见一道再熟悉不过的身影竟站在一堵墙壁前,似乎在驻足观望着什么。
“林淡,你怎么在这里?”他哑声开口,表情恍如隔世。
“你认识我?”林淡自然知道这人是丁牧杰,对方长得太过俊美,早已深深印刻在原主的记忆中,叫她想忘都忘不了。可是按理来说,原主偷偷见过丁牧杰几次,而对方却未曾见过原主。此时的他们,应当是不认识的。
丁牧杰愣了好一会儿才道:“我是林菀的未婚夫丁牧杰,曾在府外见过你,你还给我写过信,难道你都忘了吗?”
原主的确以请教诗词的名义偷偷给丁牧杰送过几封信,还刻意模仿林菀的字迹。但是这些丑事,林淡是不会承认的。事情本来就不是她做的,她凭什么认?丁牧杰和林菀就是两个大.麻烦,她丝毫不想招惹他们。
“我不认识你,也没给你写过信。”说到这里,她看向身旁的小沙弥:“给我笔墨,我想在墙上题字。”原来这面墙是专供香客题字用的,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诗句,看上去很有趣。
林淡原本只是欣赏,并不打算参与,看见丁牧杰后却改了主意。
小沙弥连忙拿来一套笔和一瓶墨。林淡挑了最大的一支狼毫,沾满浓墨,手腕翻转之间已写下一行大字——三千繁华,弹指刹那,百年过后,不过一捧黄沙,写完把笔抛给小沙弥,转身便走。
丁牧杰不敢置信地看着这行字,许久之后竟苦笑起来,笑声里充满震惊、压抑和痛苦。这字迹铁画银钩、龙蛇飞动,堪称狂草之中的佳作,与他收到的那些信件没有半点相似之处。反过来再想,那些字虽然形貌丑陋、生涩,却隐隐带着林菀的风格,怕是林菀假借林淡的名义写给他的,目的是为了造成他和林淡早已私相授受的假象。
上辈子那场改变所有人命运的“捉奸”,怕也是林菀精心安排的,而林淡与他一样,也是百口莫辩,只能嫁入丁家。可他却因此恨她、怨她、冷待她,至死都不愿看她一眼。说到底,林淡才是最无辜也最可怜的那个人,可笑他重生而来,还假惺惺地想着要给她一个好结局。
不与他们掺和在一起,对林淡而言才是最好的结局……
丁牧杰越想越羞愧,越想越替林淡难过,竟捂着双眼无声哭泣。他最亏欠的人从来不是林菀,而是林淡,然而就算重来一次,他也找不到任何方法可以补偿对方。
恍惚间,他想到林家的那场灭门惨祸,连忙擦干泪水,匆匆离开。走到门口,他回头望了一眼,默默品评那行禅语——三千繁华,弹指刹那,百年过后,不过一捧黄沙。却原来,林淡才是看得最通透,活得最明白的人,而他们全都是一些糊涂虫。